(五)加快建立健全促进低碳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
自2005年以来,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过《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又老36条)。意见第37条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
民营经济是中国企业创新发展的主要支撑。比如,银行本身商业化、市场化要求与中小企业风险和收益的不匹配。促进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意见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强化对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评价。(作者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约研究员,原发经济参考报) 进入 陈剑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民营经济 民营经济 。
民营企业目前遇到的普遍的问题是,企业经营成本居高不下。2020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旨在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这需要金融监管部门做出改变,从事先的限制进入,转向事中和事后的监管。
金融风险小了,但金融市场发展不健全,小型金融机构没发展起来。就是说怎么能够通过大数据分析来认定失业者,这应该作为一个紧急的课题来做,迅速改善这方面情况。第一,整个世界处在衰退之中,它对中国必然有影响。我想现在就很需要主管部门尽快考虑这个问题。
今年二季度以来,国内经济持续回暖。在垄断行业,很多企业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可是处在竞争性领域的企业就没有这样的条件,竞争性领域本来竞争的环境就很残酷,要非常努力才能够生存,经济形势一不好,可能首当其冲受到打击。
这说明经济走向复苏还需要逾越很大的障碍。《财新时间》:您觉得现在促进经济恢复的政策力度足够吗?举一个比较细节的例子,在疫情刚爆发时,各地政府有不同的政策,如给企业缓交保险、前1、2月的缓缴到7月,但到7月大家的生产生活可能还没有完全恢复。疫情可以成为政府支出结构转型的契机 《财新时间》:现在失业保险领取手续、过程还是挺繁琐的,所以造成了达到率没有那么高,这些问题上您有什么建议? 王小鲁:我们可以考虑不延续以前通过各种繁杂的证明来证实自己失业,而是利用大数据。从长期看,要继续鼓励消费回升,促使过高的投资率下降。
在一年多以前,我们采访王小鲁时,他就谈到,中国经济面临的最大挑战是结构失衡——政府投资太多,居民消费太少。所以下半年和明年的情况会不会那么好,还是要有待观察的。这样一个投资和消费的比率,我认为是比较合适的。所以政府支出结构是需要改善的,这是一个很突出很急迫的课题——怎么能让政府手里的钱用到更有效的地方。
因为它相对快于其他国家的投资增长,对拉动经济增长起到很积极的作用。但这些政策是不是都能很好地落实,很多问题我觉得还需要研究和观察。
做好了失业保险,做好了就业的保障工作,促进消费尽快的回升,也就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但还是要看税收下降,税收下降幅度至少要和企业收入下降同步。
我觉得现在仍在结构调整之中,前几年投资率逐渐回落,消费率逐渐回升,这是一个合理现象。《财新时间》:疫情当中就业的问题很棘手,我们看数据,有的地区就业率也就两成左右,有人会说这个问题可能会持续一到两年,您怎么看这个趋势? 王小鲁:就业和经济活动状况密切相关,现在经济看来是在逐步恢复,因为疫情控制住了,这是我们国家一个优势。如今年上半年GDP,无论是实际GDP还是名义GDP,整个上半年是负增长,当然后期有恢复。而我们国家政府支出最近几年有改善,但是政府支出在民生方面可能还占不到40%。但后来出现一个问题,特别是2000年以后,投资率越来越高,消费率越来越低,这个趋势和持续的货币宽松有关系,也和政府持续采取扩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做法有关。消费率,特别是居民消费很低,一直在40%以下,这比世界各国的要低。
但是不是就业情况很快就可以改善?我觉得还不那么乐观,因为首先要等经济恢复到一定程度。我们叫农民工,实际上他们已经成为城市常驻居民了,长期在城镇工作,但没有纳入城镇的社会保障中,这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
为什么出现这种现象?我想部分是因为一些减免税政策的落地可能有时间上的滞后,因为从5、6月的情况看,税收是进入了负增长区间。后来的政策纠偏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民营企业的疑虑、未来政策不公平的担心和顾虑,未必是短期内就可以消除的。
这自然就会让小微企业更容易借到钱,这对改善融资环境来说很关键。企业收入总体来看是下降的,企业利润是大幅度下降的。
但您之前说过,靠投资拉动增长并不是一个特别健康的模式。但综合1月至8月数据,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速为-8.6%,仍处于负增长区间信息生产和传播的去中心化也使每一个个体都能够成为商品和服务评价信息的生产和传递者,逐步消解了信息的不对称性弊端,使消费风险在社会个体之间共同分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念、制度及方法也应当因势而变,顺势而动。
第三,引导与激励机制不足。大数据杀熟、用户数据侵犯、平台封禁等新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日渐增多,成为人民群众重点关切的热点与难点问题,亟待寻求破解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困境的良方。
数字时代催生市场经济运行模式和诸多三新经济的涌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客观环境发生了重大甚至颠覆性的改变。消费者福利的最终增长很大程度上需要借助于经营者生产经营水平的提升来实现。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效推进不仅体现在消极层面的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的禁止,更多的是依靠消费者自身积极主动、科学合法的行权。最后,为政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职责适当减负。
故此,应督促和支持经营者加强自身合规经营,从源头上避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同时也应鼓励和帮助经营者通过正当程序和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实现经营行为效益的最大化,丰富和完善经营者合规经营的内涵和形式。若仍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则一旦发生平台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其损失往往数额较大且难以挽回。现行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难以及时有效地回应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实需求。数字时代各类平台经营者特别是超级平台体的疾速发展加剧了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其行为对消费者权益的损益影响也难以准确预估,加强对平台经营者市场行为的预防性监管已成为全球主要数字经济大国市场监管部门的共识。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肯定,以及数字经济的扩展等多元因素融合的影响,正在改变消费者权益保护系统所运行的现实环境。为实现自身经济效益最大化,一些经营者可能以非法方式获取或者使用消费(者)数据,由此产生消费者数据权益的保障问题。
若想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正向促进作用,首要任务是完善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建立良性循环的消费秩序,带动国内消费规模的增长。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不仅是当前推动国内经济大循环的重要手段,也是经济转型升级持续推进的关键环节。
当前,消费无疑是拉动经济增长三驾马车中的领头马,是刺激生产、增加投资的源动力。一是科学合理优化事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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